一、采購項目名稱:河南省公安廳出入境制證中心車間改造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豫財磋商采購-2020-261
三、項目預算金額:包1:254.4萬元
包2:74.5萬元
四、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節(jié)約能源、保護環(huán)境、扶持不發(fā)達地區(qū)和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促進中小微企業(yè)、監(jiān)獄企業(yè)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發(fā)展等政府采購政策。
五、項目基本情況:
5.1項目概況
包1:在身份證中心院內搭建制證中心廠房(建筑面積761.21㎡,地上1層,建筑高度4.68m,門式鋼結構)。
包2:河南省公安廳出入境證件制作中心車間為建筑面積約761平方米三十萬級凈化生產車間,本次采購兩臺制冷量77kW精密凈化空調的供貨、深化設計、運輸、保險、裝卸、安裝、調試、驗收、交付、培訓、運行維護、技術支持、售后保修及相關伴隨服務等內容,車間凈化系統(tǒng)的施工。
5.2工期:
包1:30日歷天。
包2:自簽訂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歷天內完成設備供貨、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5.3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4質量:合格(符合現(xiàn)行國家有關驗收規(guī)范和標準)。
5.5標包劃分:包1:廠房建設
包2:精密空調采購及安裝
六、供應商資格要求:
包1:廠房建設
6.1 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參加本次采購活動應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和本文件中規(guī)定的條件,并在磋商響應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二)2017年1月1日以來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破產狀態(tài),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2019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單位2020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的證明材料等(新成立企業(yè)自成立之日起計算,因疫情原因,稅收可提供零申報證明);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滿足下面資質要求及人員要求):
(1)要求供應商具有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2)擬派項目經理具有相關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及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具有2020年1月1日以來任意3個月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和勞動合同, 且無在建項目(提供無在建證明,格式自擬);
(四)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2017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即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shù)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書面聲明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6.2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拒絕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6.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次采購項目磋商;
6.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磋商。
包2:車間精密空調采購
6.1供應商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22條規(guī)定:(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6)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6.2供應商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機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yè)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范圍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須包含凈化工程安裝。
6.3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yè)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不含臨時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項目的項目經理。
6.4根據(jù)《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對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中國政府采購”網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將拒絕其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6.5屬于節(jié)能產品政府采購品目清單中強制采購產品的,擬供貨物必須具有國家確定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處于有效期之內的節(jié)能產品認證證書。
6.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6.7本次采購不接受聯(lián)合體。
七、報名要求
7.1投標人(供應商)應首先完成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具體辦理事宜請查詢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公共資源項目CA辦理流程》),辦理CA數(shù)字證書及電子簽章后,方可辦理市場主體信息庫入庫登記(具體辦理事宜請查詢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市場主體信息庫入庫登記指南(工程建設、政府采購》)。
7.2凡有意參加申請者,請于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登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網,憑領取的企業(yè)身份認證鎖(CA密鑰)進行網上申請報名。
八、磋商文件的獲取
8.1報名及磋商文件發(fā)售時間: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31日,供應商未按規(guī)定時間在網上下載磋商文件的,其投標無效。
8.2磋商文件發(fā)售方式:憑CA密鑰登錄市場主體系統(tǒng)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網上提示下載磋商文件及資料。
8.3獲取磋商文件后,供應商請按要求制作磋商響應文件。
9.1首次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2020年8月10日09:00
9.2遞交磋商響應文件地點: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遞交
9.3其他有關事項
(1)供應商加密電子磋商響應文件須在首次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通過“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電子交易平臺加密上傳。
(2)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遠程開標大廳網址為www.hnggzyjy.cn,供應商無需到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現(xiàn)場參加開標會議,無需到達現(xiàn)場提交原件資料。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截止時間前,登錄遠程開標大廳,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進行磋商響應文件解密等。
(3)供應商應當在磋商截止時間前,登錄遠程開標大廳,在線準時參加開標活動并進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供應商編制磋商響應文件時,涉及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業(yè)績、獲獎、人員、財務、社保、納稅、各類證書等內容,必須在市場主體信息庫中已登記的信息中選取。未在市場主體信息庫中登記的上述內容,不作為評標依據(jù)。供應商應及時對市場主體信息庫的相關內容進行補充、更新。
(5)逾期上傳/送達的或者未上傳/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響應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不見面服務的具體事宜請查閱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辦事指南”專區(qū)的《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不見面服務系統(tǒng)使用指南》。
本次磋商采購公告同時在《河南省政府采購網》、《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上發(fā)布。公告時間為五個工作日。
采 購 人:河南省公安廳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金水路9號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路與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903
監(jiān) 督人:河南省公安廳黨風政風監(jiān)督室
聯(lián) 系人:胡先生
電 話:0371-65882220
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