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購條件
本項目河南省公安廳二樓餐廳購置餐具項目己具備采購條件,現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 委托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歡迎國內各潛在供應商參加本次磋商。
二、項目綜合說明
2.1項目名稱:河南省公安廳二樓餐廳購置餐具項目
采購編號:YXZ-2020-4691
2.2項目地點:河南省公安廳二樓餐廳
2.3 采購內容及要求:河南省公安廳二樓餐廳購置餐具的采購、安裝、調試、驗收、質保期內外服務、與貨物有關的運輸和保險及其他伴隨服務等。具體要求及技術參數詳見招標文件。
2.4 供貨期:簽訂合同后15日歷天送至招標人指定位置。
2.5 質量要求:合格(符合現行國家有關驗收規(guī)范和標準)。
2.6采購預算:144089元。
三、供應商資格
3.1 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應遵守有關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條例,并在磋商時提供下列材料:
(一)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
(二)2019年1月1日以來財務運行狀況良好,沒有財務被接管、破產狀態(tài),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期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或2019年度審計報告、2020年1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三)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供應商須作出承諾,單位法定代表人簽章并加蓋單位公章,格式自擬);
(四)提供參加本次采購活動前三年內(2017年1月1日以來),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即在經營活動中沒有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或者投標資格被取消,書面聲明要求加蓋單位公章。
(五)具備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3.2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拒絕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查詢渠道:“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3.3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磋商。供應商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提供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查詢的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東信息及股權變更信息、企業(yè)信用信息等查詢網頁截圖;
3.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獲取
4.1供應商于請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5時00分至18時0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路與商務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9層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1906A室)購買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價200元/標包,售后不退。
五、響應文件的遞交
5.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年7月3日9時30分,地點為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16樓1603開標室。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六、開標時間及地點
6.1開標時間:2020年7月3日9時30分
6.2開標地點: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16樓1603開標室。
七、發(fā)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競爭性磋商公告同時在《河南省電子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網》發(fā)布。
八、聯系方式
采購人:河南省公安廳
單位地址:鄭州市金水區(qū)金水路9號
聯系人:張先生
聯系電話:0371-65882758
采購代理機構:河南豫信招標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商務外環(huán)路與西七街交叉口中華大廈1906a
聯系人:劉旭、高曉爽、趙璐
電話:0371-69092311
郵箱:hnyx12@126.com
2020年6月22 日